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示范窗口建设的通知 建精〖1998〗111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委(建设厅)、部机关各单位,部直属各单位,各示范 窗口单位: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,进一步推进建设系统,两个文明建设,进一步扩 展示范点,加强示范窗口建设,推动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深入开展。我部决定在城市 供水、燃气、公共交通、出租汽车、房地产、市政、环卫、风景园林、城市规划等行 业推出第二批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创建文明行业活动,是中央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。推 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,是创建文明行业的突破口。推出示范窗口的目的就是要以先进 单位为样板,学有榜样,赶有目标,发挥示范窗口的典型作用和辐射作用,坚持点、 线、面的结合,由点到线,由线到面,带动和推进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深入开展。 要切实加强对建设示范窗口,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领导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各 单位,要从贯彻十五大精神、推进两个文明建设的高度,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 程,做到精心组织,精心指导,精心实施。 二、深化职业道德建设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,是建设示范窗口,创建文明行业活 动的基础工程。要认真贯彻实施部职业道德建设第三个三年规划,始终坚持从行业特 点出发,把加强职业道德建设,提高职工队伍素质,作为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 点工程,作为建设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,坚持狠抓不放,常抓不懈。加强 职业道德建设,必须坚持以服务人民、奉献社会为宗旨,大力倡导和形成“爱岗敬业、 诚实守信、办事公道、服务人民、奉献社会”的职业道德风尚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, 必须紧紧抓住“教育是基础”、“规范是核心”、“机制是保证”三个关键环节。 三、切实把示范窗口建设好。示范窗口建设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 旨,从办实事入手,从具体事抓起,重在行动,贵在落实。建设示范窗口要高起点, 高标准,经的起时间和困难的考验。发挥示范窗口作用,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套严格的 管理制度,建立和形成一套运作有序,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示 范窗口所在单位,要认真关注示范窗口建设,加强督促,检查和指导。同时,在财力、 物力允许的范围内,要对示范窗口建设给予相应的投入。部将根据中央文明办要求, 组织力量,对示范窗口单位进行必要复查和考核,建立动态管理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