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

关于印发《全国建设事业信息化规划纲要》的通知 建办[1998]60
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快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的 总体部署,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,结合《全国建设事业“九五”计 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》及全国建设事业信息化现状,我部编制了《全国建设事业信息 化规划纲要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贯彻施行。并就有关问题,提出如下要求: 一、切实提高对信息化重要意义的认识。当今社会正在向信息社会迈进,信息化 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。党中央、国务院已把信息化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 要方针。建设事业的信息化是关系建设事业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,各级建设部门必须 充分认识信息化的重要战略意义,高度重视建设事业信息化,把信息化工作摆到重要 议事日程,切实作好安排。 二、认真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。我国信息化建设发展很快,为了适应信 息化建设的需要,必须加强政府对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。各省、市建设主管部门要 尽快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机构,统筹安排,做好协调,加强管理,抓好落实。 三、按照国家经济信息化总体部署,统筹规划,统一实施和管理。信息化建设既 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,也是一项综合性、专业性、技术性很强的工作。为了保 证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,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信息化建设“统筹规划,国家主导;统 一标准,联合建设;互联互通,资源共享”的二十四字指导方针和建设部的统一规划, 有领导、有组织、有计划的进行。 四、坚持只建一个信息网(全国建设信息网)的原则。为了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 建设,必须坚持只建一个信息网的原则。在优先保证“金建”工程实施和充分利用全 国建设信息网物理网的前提下,个别行业确有特殊需要就某方面专业内容建立计算机 网络的,必须事先报经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,并纳入全国建设信息网的统 一规划和管理。 五、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步伐。信息网络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,各地要充分重 视信息网络建设,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,尚未与建设部联网的城市要尽快联网,并积 极做好企事业单位联网工作。 六、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工作力度。信息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,信息资 源的开发利用是信息化的核心。各地要把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放在重要位置,加强信 息库建设,大力开发利用丰富的建设资源,提高信息的收集、处理、传输、开发、利 用能力,为建设事业的发展服务。 七、给信息化建设一定的资金保证。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比较多的 资金投入。各地要根据自己的财力情况,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信息化建设,以保 证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。 八、搞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。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化人才队伍,是全面实现 信息化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。信息化的发展,也需要信息化工作人员不断学习,更新 知识。各地要重视、关心、支持和鼓励信息化人才培养工作,制订培养计划,作好安 排,多渠道、多办法培养各类信息化专门人才,提高信息化人才队伍的政治、业务素 质。 九、确保信息安全。国际上窃密和反窃密的斗争仍很激烈,信息安全、网络安全 关系重大,尤其是国际联网事关国家安全、社会稳定和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发扬。国际 联网一定要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》执行。既 要防止失密,又要防止反动和黄色东西的渗透。确保信息安全、网络安全和国家安全。 在施行中有何问题,请直接与部信息中心联系。 附件:全国建设事业信息化规划纲要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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