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《关于1998年度报考工人 技术等级的通知》的通知
建人劳(1998)9号
部直属在京事业单位: 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《关于1998年度报考工人技术等级的通知》 〖97〗国工考字第006号)转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 1、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报名,部里不再统一组织。各单位在向中央国家 机关工人考核委员报名的同时抄报部人事教育劳动司。 2、有关培训时间、地点等具体问题,待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确定后, 部里将及时通知你们。 附件:关于换发1992年以前工考委颁发的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》的通知 附件略。